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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戶限貸令爆不滿 央行今宣布解套新規範
央行指出,為達成本行本次信用管制目的,並兼顧實際換屋者資金需求,經與多家主要銀行研商,提供下列協處措施: 
一、 協處措施適用對象:
(一) 自然人名下已有1戶房貸,主張其因有實際換屋需求,擬申辦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者。 
(二) 自2023年6月16日起申辦貸款案件均可適用。
 
二、 協處措施內容: 上述協處措施適用對象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者,得不受央行規定貸款成數上限7成限制: 
(一) 借款人應於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,將第1戶房貸擔保品出售及完成產權移轉登記,且清償債務並塗銷第1戶房貸抵押權,以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。 
(二) 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不利違約效果,包括: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;追溯自撥款日起,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;加收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違約金。 央行總裁楊金龍上月15日表示,央行四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實施迄今,有助銀行降低不動產授信風險,但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仍高。宣布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,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上限為7成,自6月16日起實施。 

新增規範貸款成數的特定地區,為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新竹縣與新竹市,因限貸縣市範圍大,實施以來造成建商、換屋族不滿。
更新時間:2023-07-10   返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