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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老重建計畫 四大部分應調整
聯合報 于俊明(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)

  政府積極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,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相當肯定政府推動國內老舊建物更新的決心;不過危老重建計畫有四大部分,建議政府調整,包括畸零地納入改建、市有地無法參與合建、基地退縮之容積獎勵嚴格、土增稅負無法比照都更等問題。

  第一,以「合併鄰地被迫分割畸零地」來說,若是危老基地旁邊有鄰地要納入一起改建,目前法令規範鄰地面積必須小於危老面積,此規定將造成鄰地面積被迫分割成畸零地部分,接下來將出現眾多零碎土地的狀況,不利整體市容美化。建議政府應適時放寬規定,讓願意納入危老基地的鄰地都能參與重建計畫,有助促成土地整體開發做有效利用,並帶動都市及經濟發展。

 第二,現行法規規範,若危老基地夾雜市有地時,無法取得市有地管理機關同意參與合建。也就是說,危老基地若夾雜市有地,市有地是無法參與合建,這部分建議政府要盡速研議相關配套處理機制,讓基地不會出現因夾雜市有地而無法循危老快速通關途徑辦理。

 第三,「基地四周要先退縮才能申請另外的獎勵」。以面對道路面積僅四米、六米、八米的窄巷老宅來說,雖然地方政府像是北市府已放寬高度及住宅區建蔽率,不過因危老條例規範危老基地強制要求四面退縮,加上建築物拉高需增加樓梯數量、停車空間及設置升降設備等,恐怕實際執行面上會有設計上的困難。 建議政府可以調整法規為彈性內容,像是若能做到基地四周退縮,就給予一定比率容積獎勵,若因道路面積較小、可採僅做單面或雙面的退縮,容積獎勵也等比的、按退縮比例來給。

 第四,「稅負減免土增稅部分無法比照都更」;土增稅減免議題也是如此,危老條例的立法意旨與都更條例相近,因此地主享有的稅負減免應該有一致性,建議兩者享有的稅負減免也需一致。

 以上危老推動面臨的困難,政府應儘速檢討修正並放寬規定,才能更有助於推動防災都更及促進內需經濟。 (本文由于俊明口述)

原文網址: 危老重建計畫 四大部分應調整 | 好房網News |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758194228812.html
更新時間:2019-06-06   返回上一頁